2016年,潜山法院胡晓红法官被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 “最美女法官”荣誉称号。
胡晓红,1989年3月进入潜山法院,先后在派出法庭、办公室、经济庭、刑庭、立案庭、民一庭工作,现任立案庭副庭长。
“法官是社会矛盾最后一道防线的守卫者,我们捍卫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。这就是我们的职责和使命!我们要把服务意识深埋心中,做和谐社会的守护者。”这是胡晓红一直以来对自己工作的要求。进入法院工作27年来,她凭着对司法事业的无限忠诚,无论在哪个岗位都默默地辛勤工作,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固守着对公平正义的追求,用耐心、诚心、爱心和真心最大限度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。她当选过潜山县人大代表,还连续多年被省、市、县评为“全省法院系统严打整治斗争和整顿、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先进个人”、“安庆市劳动模范”、“县法院先进个人”。
胡晓红曾任的民一庭案件数量多,为保证案件按质按量的完成,她几乎没有完整地休过一个双休,没有休过一年年休假。2013年她父亲身患癌症,母亲又常年身体不好,作为长女既要照顾生病的父亲,安慰体弱的母亲,又要兼顾工作,巨大的精神压力使她本来就瘦弱的身体变得更加虚弱,在同事的多次催促下,她去医院作了体检,除患有胃病外,还有低血糖和脑供血不足。即使如此,她还是坚持上班,认真工作,从没请过一天病假,没少办过一件案件。
民一庭案件涉及婚姻家庭、民间借贷、劳动争议、土地征收补偿、房屋买卖等民事纠纷,类型复杂,胡晓红一直都在刻苦学习法律知识,她曾说过:“办案效率来自于勤奋,来自于苦干、公干、能干”。为使自己更好的胜任审判工作,她自学报名通过了安徽大学法律专业,被授予了本科学位。在遇到重要法律修改时,职业的敏感性促使她时刻关注着立法动态,并通过各种途径及时掌握和剖析立法用意和具体法律规定。为了制作裁判文书,提高办案效率,她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,双休日、晚上时间都成了她工作的时间。她女儿笑她是名副其实的劳动模范。她认为,作为一名法官,必须要有良好的职业技能,只有这样,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平正义,才能更好地为民司法。
审理民事案件,尤其是婚姻家庭纠纷,应先行调解。但是很多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尖锐,情绪激动,案件调解难度很大,可是胡晓红无论面对多么尖酸刻薄、无理取闹的当事人,都能心平气和的进行劝解,接手案件后,她会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及与当事人的交流,弄清楚什么是当事人最敏感的问题,哪些争议具有调解的可能,掌握案件当事人的心理,抓住关键问题,然后进行调解。如在审理肖某诉张某离婚案件中,因肖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出轨行为,张某应诉之后情绪非常激动,扬言不会放过肖某,案件在审理中张某还多次托人找到胡晓红家里送礼,被拒收后,又威胁肖某,案件一度进入了调解的瓶颈。但是胡晓红没有放弃,她单独找双方当事人交谈,然后又找到了两个人的16岁的孩子谈心,从中了解到两个人的婚姻早已经名存实亡,多年分居,如果强行将两人捆绑在一起,只会加剧矛盾的激化。由于两个人对孩子都非常关心,胡晓红抓住这点,耐心细致的做张某的工作,把他们夫妻关系的状况分析给张某听,阐述夫妻感情破裂了但毕竟有一个爱情的结晶,两个人如果继续这么纠结下去,最大的受害者就是孩子,如果能好聚好散,今后以朋友相处,那对孩子的伤害就会减少到最小。案件最终以调解离婚结案,领取判决书的当天张某还主动提出帮肖某搬家,看到曾经一对剑拔弩张的当事人最后可以和平相对,胡晓红露出了舒心的笑容。
案件的处理如何能将法律和人情兼顾,是对新时期法官的更高要求。胡晓红在审判工作中,就处处为当事人着想。在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中,原告徐某是一个70多岁且受伤、无法下床的老太太,不能亲自参加诉讼,在审理这起案件时,胡晓红并不只是简单听取代理人的意见,而是亲自上门,坐在老太太的床前,认真听取原告徐某的心声,徐某说提起这起诉讼并不仅仅是要几个子女给钱养老,还想解决一下子女之间的矛盾。原告徐某长期跟随小儿子生活,她怕其他子女误解她偏向小儿子,将财产都给了小儿子,所以想通过法律途径明确一下各自的义务,表明自己的态度。在听取原告徐某的心声后,胡晓红组织了徐某的子女们在一起调解,说明了徐某的本意,消除了子女们对母亲的误解,案件得以顺利的调解。
沉静温和,亲切内秀,是生活中的她;严肃认真,谦虚内敛是工作中的她;正直无私,明察秋毫是法庭上的她。20多年来她努力让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,为捍卫和维护公平正义的威严而忘我的工作,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,为法院赢得了骄傲,为女性赢得了骄傲。(立案庭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