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7月3日中午,申请人葛某来到法院拿到了因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执行款20000多元,并提供相关结案手续。
2016年8月,葛某驾驶电动车与方某所有的微型货车发生碰撞,致葛某受伤,车辆受损,造成葛某全身多处皮肤撕脱伤,经交通警察部门认定葛某无责任,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葛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。2017年11月,法院判决方某赔偿葛某4万余元,但方某并未主动履行。2017年年底,在我院执行法官的敦促下,方某给付2万元赔偿款,下剩部分一直搁浅拒不执行。2018年7月,我院执行局接到申请人提供线索,确定被执行人方某位置后,迅速出警,顺利将其带回,并做好相关体检准备,拟采取司法拘留的措施。
随着“江淮风暴”执行攻坚战公众知晓度的大幅提升,被执行人方某在见到执行干警后已经认识到,自己作为被执行对象,不履行义务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,主动与执行法官沟通,真诚悔过,最终全额兑现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金额,该案顺利执结。(执行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