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法院已近二载,不是法律专业出身的我,也已然成为一名地地道道的法院人。随着法治中国建设的推进,“法”这个字眼在我们生活中已不陌生,遇到不公正也会将法挂在口头,但对这个字,我在心中却没有更深的感受,始终是模糊的遥远的。而在法院,每天都能直面审判执行一线的法院干警们,读过他们字斟句酌、严谨公正的判决书,直击过执法现场的正义凛然,目睹过穿上法袍坐在审判席上的目光如炬,见到过当庭的低头悔罪......原来“法”是这般庄严神圣,可以这般立体丰盈,而这一切又是立足于国家根本大法宪法之上。
在法院,有无数次直击人心的时刻,而在心中久久不能磨灭的却是去年一场12.4日国家宪法日的法官宣誓活动,在张俊良院长的带领下,法官们高举右手,面对熠熠生光的国旗,大声喊出对宪法崇高的敬意,忠诚宪法无悔的誓言,更是传达出对心中法治中国梦的坚定信仰。"我宣誓: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维护宪法权威,履行法定职责,忠于祖国、忠于人民,恪尽职守、廉洁奉公,接受人民监督,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!"在这里,我必须完整地将这誓词宣读出来,不能省略也无法省略,这短短的75字誓词,字字珠玑,铿锵有力,指引着信仰法的法院人、崇尚民主法治的人民奋发有为,始终前行。
法在中国的历史源远悠长,宪法在中国的诞生却是具有划时代的意义,推进了整个国家的民主法治进程。1953年12月的杭州西子湖畔注定是不平凡的,毛泽东同志率领着宪法起草小组部分成员们在这里夙兴夜寐,呕心沥血,历时77个日日夜夜,终于研究起草出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草案初稿。1954年9月20日,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一致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,即“五四宪法”。1982年12月4日,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我国现行宪法,是对“五四宪法”的继承和发展。而后,1988、1993、1999、2004直至2018年,我国的宪法迎来了一次又一次的修改,每一次的修改都是一次进步、一次完善,一次离人民愿望越来越近的努力。有了前人的不懈努力,亦有今人的奋力拼搏,宪法发挥出了它应有价值,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发光发热。
“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,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。”无声的宪法,有无数个声音为它传唱,也在无数人心中产生巨大的回响,无论是法律人还是普通大众,都背负着宣扬宪法,传播宪法的使命。习近平总书记说过:“宪法与国家前途、人民命运息息相关。维护宪法权威,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。捍卫宪法尊严,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。保证宪法实施,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。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,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,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。反之,如果宪法受到漠视、削弱甚至破坏,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,党和国家的事业就会遭受挫折。”这段话充分阐释出了宪法的极端重要性,所以,大有国家以立法形式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,小有我们法院身边人的努力宣讲,每个人都是宪法的受益者,也是它的捍卫者。
无产阶级革命的伟大导师、精神领袖列宁曾说过,“宪法,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。”我想,这是对宪法最好的诠释,它是人民幸福感的守护者,是人民获得安全感的源泉,是整个社会和谐安康的“定海神针”,是使中华民族朝着民主法治的正确方向行驶的“罗盘”。我们要共同努力,让宪法无声的精神,汇聚成有形的力量,织成一张公平正义的巨网,覆盖苍穹,与日月高悬,与光芒同辉。(研究室 徐媛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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